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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用人需求,决定面向部分院校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包头市回民中学计划引进优秀教育人才7人。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地理1名、物理师2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健康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7.选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本科期间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期间所学专业一致。
8.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年龄要求
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体情况见附件1)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包头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教职工或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引进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说课、结构化)、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27日(周一)上午9:00—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活动中心广场致远楼二楼第一多功能厅。
3.校外人员可直接进入参加报名。
4.报名须知:
用人单位审核人和报考人员都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简章和岗位需求表,考生要仔细鉴别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用人单位要严把审核关。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审核通过,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审核人及带队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也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
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每人可报考1个志愿。
5.现场报名提供资料清单
(1)《2023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系统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及成绩单);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8所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生需提供成绩单证明本专业为师范类;或提供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师范生专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三)资格审核
1.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1:3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未达到面试测评最低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面试测评工作
面试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备课2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成绩评定
评审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成绩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相关纪检部门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并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
(六)综合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地区、用人学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入围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学校(单位)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并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并签订引进协议。
2.人才引进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由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包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全程监督指导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招聘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人才引进待遇
1.过渡住房保障。优先为各类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标准,提供前两年租金全额发放,后两年租金减半发放;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前两年租金全额发放,后两年租金减半发放;“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额发放,第二年租金减半发放;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额发放,第二年租金减半发放的人才公寓保障。
2.折扣购房。对高层次青年人才给予购房优惠,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120平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折扣补贴、“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90平米标准享受成交价3%折扣补贴。
3.岗位聘任。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中级十级,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初聘初级十一级;对引进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特设岗位聘用。
4.发展培养。通过导师带徒,青蓝工程,名师引领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教师培训,并采取到名校跟岗学习的方式对新教师进行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同时为青年教师发展提供相应的平台,根据本人的成长情况,阶梯式的授予荣誉,畅通发展渠道。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咨询电话
包头市回民中学:马老师,15947329209。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包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2-5174838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相关电话。
本公告由包头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包头市教育直属中学包头市回民中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3年包头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回民中学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包头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