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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湾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龙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届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第二批)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要求。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合)。
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或荣获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
5.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以上对象专业要求均为各学科对应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准入原则,由龙湾区委编办、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社局联合确定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信息在龙湾教育网(http://fw.lwedu.cn)发布。
(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本公告发布链接的二维码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至3月29日上午10:00。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报信息。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17:00。
地点:各报名学校,具体地址与联系号码如下:
1.龙湾区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龙湾区瑶溪街道阳明路8号,联系号码:15868081135;
2.龙湾区实验中学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学文路,联系号码:15868716336;
3.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
地址:龙湾区滨海六道六路。联系号码:13587884267;
4.龙湾区第二小学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古浦路6号,联系号码:13868802167;
5.龙湾区星海小学
地址:滨海园区滨海二道十三路,联系号码:13732061675。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其它所需材料(附件3)到达现场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和材料确认,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四)面谈、资格初审、填报信息。相关学校及其龙湾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与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奖学金等第、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预选。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龙湾区教育局会同龙湾区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龙湾区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并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模拟课堂教学考核(100分)。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考核成绩若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四、体检、考察
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龙湾教育网(http://fw.lw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2023年8月3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其中“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至2024年7月30日前;区职业技术学校除高中政治岗位外的其余岗位教师资格证可延至2025年7月30日前),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告知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咨询电话:0577-86358281,监督举报电话:0577-86359917。
(二)本公告中“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温州市龙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x
2.温州市龙湾区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3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3.温州市龙湾区教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资格复查材料清单.docx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