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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规定和县城高中教育发展工作需要,天柱县第二中学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教师18名。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到天柱县第二中学工作。
二、遴选工作程序和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天柱县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国内各地中小学在编在职(岗)专任教师,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教学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7.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6.未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按事业单位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tianzhu.gov.cn/)。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综合股二室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天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②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公章);
⑥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⑦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
5.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天柱县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天柱县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并视为本人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综合股二室联系并告知新号码(联系电话0855-3850378),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对遴选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分
1.年度考核加分:近3年的年度考核,每获1年优秀加
0.5分。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盖章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2.表彰奖励加分:2019年9月以来获得党委、政府表彰的,依次按国家、省、州、县级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须提供文件依据。
3.教学科研加分(同一奖项以最高获奖计分):①2019年9月以来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竞赛(含技能)中,获得县级一等奖及州级二等奖加0.5分,州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国家级三等奖加1分,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加1.5分,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②2019年9月以来辅导报考学科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及培养学生特长获奖,获得县级一等奖及州级二等奖加0.5分,州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国家级三等奖加1分,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加1.5分,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同一奖项以最高获奖计分。③2019-2022学年(三年)以来所教学科第二学期人均分达县人均的每年加1分,总分3分。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所加分数按比例折算后,在面试成绩折算后记入总成绩。以上加分情况以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考生加分情况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tianzhu.gov.cn/)。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占70%,加分分值占30%。即:总成绩=面试成绩×70%+加分分值×30%。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根据各遴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核实转正定级审批表、工作分配有关文件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如遇考生体检、考察、遴选公示不合格或放弃遴选等情况的,均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
0855-3850378(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综合股二室)
监督电话:
0855-7522419(天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