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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南湖区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4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人数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3.以下情形者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1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③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对口。其中英语教师要求英语专业毕业;信息技术、体育、美术教师分别要求计算机、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科学教师要求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毕业;社会法治教师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毕业;幼儿教师要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博士)若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提供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笔试合格成绩单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大学期间须曾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或院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最终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一楼东方厅(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含生源地)(附件2),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考生须提供承诺书(附件3);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无可暂不提供);
(4)主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包括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资格审核: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合格者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定于2022年11月5日下午13:30--15:00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育的考生同时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得分占面试总分的30%。面试定于2022年11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70%)合格分为60分。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综合成绩排名)。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决定聘用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六)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成绩等信息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笔试后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五)本次招聘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按照金华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特别是省外考生需提前到金华市落实“三天三检”后方可参加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面如有疑问需及时了解清楚,联系电话0579-82358175、0579-82358173。考生参加考试需遵守相应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4)。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1.嘉兴市南湖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张)
3.择业期考生承诺书
4.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