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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盐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22年海盐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1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普通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中小学教师(11名):语文7名、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由海盐县教育局统招统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后出生)。
2.具有嘉兴市户籍(以2022年7月22日的户籍为准)。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任职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业绩条件(工作至今须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县级优质课、一师一优课等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奖;
(3)开设过市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等。
6.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作户籍要求。
(三)其他事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7月31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报名。或登录网址进行预约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https://external.h3yun.com/su/re/3mstF?engineCode=v0yg9ba3yi0gzo8r86sxuoz25
2.现场核查确认时间:8月1日下午(14:30—17:00)到教育局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海盐县教育局(枣园西路368号综合大楼)8楼825会议室。考生请戴好口罩,凭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进入,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健康申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用(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
(3)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本人现场报名核查确认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委托书。
(二)面试
主要采用微型课形式,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体育加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按《海盐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暂行办法》进行入职查询。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有关递补工作截止到2022年8月20日。逾期,则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举措,届时以疫情防控新要求为准。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入境人员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按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体检考核名单、拟录用名单等事宜都将在“海盐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6027037、86022465
海盐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