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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文件,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拟提前招聘15名编制内热爱教育事业的紧缺教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公费师范生可以放宽至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可放宽至相近专业)的2023年毕业生。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二)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三)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所学大学课程必须全部合格,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10: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云南省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附后)、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报考政治教师岗位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cjjyrs@126.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并关注“澄江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联系电话:0877—6917366。
(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须全面、真实、清晰、有效;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报名审查合格后,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
1.笔试。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对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电话在笔试前通知本人。笔试内容为党的教育政策、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笔试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4日下午16:00—17: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10月15日通过澄江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和在澄江市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进行公布。
若在笔试后续环节中因考生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2.专业技能测试。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参加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采取模拟课堂教学(讲课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得分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测试时间:2022年10月16日上午8:30至测试结束
测试地点:澄江市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仙湖路东65号),若有变动以最终通知为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考核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出现因综合考核成绩并列导致拟签订就业人数超出招聘名额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成绩仍并列,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若招聘岗位中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的,则根据相应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招聘学校违约金伍万元。如有放弃的,按该招聘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2023年7月20日,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查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所有证书原件,自备复印件1份上交。如未能按期提交相关资料,则协议视为无效,用人单位不予聘用。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澄江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澄江市人民医院复检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在2个工作日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八)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不予聘用。规定时限内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在云南省内(除边境25个县(市、区))的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持开考前48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中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考核。
(二)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澄后须主动向入住地酒店或所在社区报备,按照澄江市属地管理要求进行相应隔离和健康监测管理。7日内有其他省外和省内25个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入澄后完成“3天2检”,已做“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上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持入澄后所有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中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考核。
(三)“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和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核。
(四)在考点参加考核期间,除核实考生身份、考核时特别要求外,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后,按提示路线进入或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内长时间逗留。
(五)考生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澄江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或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如拟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并严格遵守人事招聘规程和纪律,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八、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0877—6917366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758133510
(二)监督电话
澄江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6682556
本通告由澄江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云南省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