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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溪市江川区从区外公开选调教师5人,其中,江川一中初中部教师3人,小学教师1人,幼儿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江川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是江川区户籍;
2.配偶是江川区户籍;
3.父母(含养父母)是江川区户籍;
4.配偶是江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配偶是江川区驻军现役军人;
6.配偶是驻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江川一中岗位学历要求见岗位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2.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工作不足五年,考核结果都提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参加公开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请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
三、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⒉报名地点:
教师报名点设在江川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江川区星云街道浪广路35号4幢505室)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附件2:《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区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
(3)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选调范围所列举六个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如:户口册等;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证书(或认定文件);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讲课赛获奖证书;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证书;近五年履职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履职考核表复印件,须由保管单位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保管单位印章);近五年班主任工作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近五年担任学校领导的主管部门聘书或任命文件及主管部门的任职年限证明。证书类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证明类材料需提交原件。
(5)小一寸免冠近照1张;
上述材料需在报名阶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区教育体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请报名人员事前慎重考虑。考生凡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选调办法
1.业绩量化评分
由考核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2.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采取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业绩量化评分×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70%。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体检费由本人承担。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若拟进入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若有不符合本通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取消拟选调对象资格,该岗位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测试。
2.所有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入(返)玉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且须在入(返)玉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
3.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三天居家健康监测,须提供相关证明。
4.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须提供相关证明。
5.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6.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健康观察证明、测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考场参加测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测试者不得进入考点。
7.测试人员如因有中高风险地区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测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测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8.测试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测试资格,终止测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测试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测试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测试资格或选调、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教师区外选调。
(四)专业技能测试后在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作出说明。
(五)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的人员,需同意放弃原岗位待遇,服从工作安排。
(八)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九)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从区外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答复。
监督电话:0877-8019067
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0877-8011829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