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聘用原则
以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政策为依据,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以考试和考核为手段,依需设岗,依分择岗,公开招聘,确保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招考聘用范围和对象
按规定时间和条件到县教育体育局办理报到手续的沂南籍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和条件到县教育体育局重新进行登记的沂南籍2009年、2010年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村官、服务西部志愿者中的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服务期满不超过三年的。
三、招考的学科和人数
招考14种学科共计200人,其中:县直学校44人、乡镇学校156人。语文58人(县直8人、乡镇50人),数学34人(县直8人、乡镇26人),英语42人(县直9人、乡镇33人),物理3人(县直1人、乡镇2人),化学2人(乡镇2人),生物5人(县直4人、乡镇1人),政治2人(县直2人),历史3人(县直3人),地理6人(县直6人),音乐15人(县直3人、乡镇12人),体育7人(乡镇7人),美术12人(乡镇12人),信息技术5人(乡镇5人),学前教育6人(乡镇6人)。县直学校只聘用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只允许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不合理的,按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以选岗前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招考聘用方法和步骤
师范类毕业生招考聘用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共分四步进行:
1、组织报考。凡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毕业生于8月21日至22日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报考手续(21日研究生和本科生报考、22日专科生报考)。报考时,按照本人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考。先到一楼核算中心缴报考费100元,再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和省优毕业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县计生局证明)、三支一扶毕业生证明(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大学生村官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县委组织部选聘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志愿服务西部毕业生证(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确认通知书》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及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照片、查验身份证、采集指纹。凡不按时报考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根据招考范围和条件,对报考的毕业生逐一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者于8月25日上午9:00-11:00前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须知。毕业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3、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所报学科的教材知识占100分(初中占30%、高中占70%),新课程标准占20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30分。笔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定于8月26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毕业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研究生加10分,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阶段获得)加5分,独生子女毕业生加5分,“三支一扶” 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加10分,大学生村官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加 10分,志愿服务西部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加10分,各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在县教育体育局张榜公布。
4、选择岗位。根据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招聘计划,按报考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并确定拟聘用名单。选岗时,按报考学科考试总成绩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县直学校只聘用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选岗时间详见沂南教育信息网。对新考取的毕业生,全部实行聘用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这次招考聘用工作。要求毕业生端正态度,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禁替考,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夹带资料进入考场,严禁抄袭舞弊,如有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在整个招考聘用工作中,实行报考范围和条件、招聘计划和岗位、考试和考核成绩、招考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