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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2〕45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5名,涉及16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涉及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教育教学类招聘岗位需要在入职两年内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录(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聘)用后,无故放弃录(聘)
用资格的,未满3年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下同);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智联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入口:https://dssjyxtzp.hersingdat.com/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报考者可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智联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dssjyxtzp.hersingdat.com/查询。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10:00至9月8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
报考者可登录智联招聘报名系统https://dssjyxtzp.hersingdat.com/,如实填写《2022年度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27日10:00至9月8日20:00。
1.笔试面试岗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报考者可于2022年8月27日12:00至9月8日2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右上角【查询报名状态】,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8月27日10:00至9月8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点击报名系统上的【重新编辑】按钮,进行修改或改报其他岗位;9月8日12:00至9月8日20: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
2.岗位取消或核减
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9月9日16:00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将于30日内通过原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9月9日16:00至9月9日19:00,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申请岗位改报,并重新完成岗位报名(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申请改报的报考者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右上角【查询报名状态】,再点击重新编辑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9月8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与否以缴费确认为准。笔试面试岗位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报考者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试卷满分为200分,两个科目分别100分。每个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6.笔试方式
笔试方式另行公告。
7.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
另行公告。
2.面试人员
面试人选由用人单位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
面试以“试讲+提问”的形式开展,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功、应变能力等,方式及时间另行公告。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确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
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6—3370079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者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者对自己报名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者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请各位报考者随时关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各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由第十师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376740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转85606或85672或85534
附件:
1.2022年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