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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结合虎林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招聘幼儿园教师共计28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通过招聘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4.虎林市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变更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之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考方法和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8月29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00—11:00时
下午13:30—16:00时
现场报名地点: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服务股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7)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收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每科45元(现金)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如低于该比例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如不缩减招聘计划可经核准备案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10.因目前疫情形势多变,考生需及时关注虎林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11.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2号)文件精神,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6.公布笔试成绩。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核准备案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为试讲(50分),试讲时间6分钟;才艺展示(舞蹈或唱歌任选一项)(30分),舞蹈内容自选,自带伴奏和演出服,唱歌曲目自选,考生可自带乐器、自带伴奏或清唱,考试时间5分钟;美术(20分),测试儿童简笔画,考场提供绘画用纸,考生自备铅笔、绘画工具,考试时间30分钟。面试总分数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科目成绩排序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科目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成绩排序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间参加体检人员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考核、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存在异议或其它原因,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及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67-5888156
监督举报电话:0467-5891211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