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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我县公办幼儿园补充专业幼儿教师的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经鸡东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编制委员会核准,拟为我县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幼儿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鸡东县公办幼儿园拟招聘专业幼儿教师43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附表1:01岗位按照择优的原则录取总成绩的前13名;02岗位按照择优的原则录取总成绩前30名,由高分到低分的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4.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2日---2004年6月22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7.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鸡东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鸡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dong.gov.cn/)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鸡东县教育局后院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校应届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生通过学籍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户籍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3.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4.政策加分
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5.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我县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
五、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本人身份证;
2、体温检测低于37.3℃;
3、“龙江健康码”为绿码;
4、需持现场报名时间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提交《健康状况承诺书》。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1、“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
2、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非阴性的;
3、体温大于37.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
4、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35天内境外地区旅居史的;
5、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
6、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
7、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认定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应进入报名地点的情况。
(三)倡导考生在现场报名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四)所有考生应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关注鸡东县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程,做好个人防护,以免耽误现场报名;进入鸡东后,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考生现场报名前须已集中隔离期满,持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证明,当天龙江健康码为绿码,持现场报名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可参加现场报名。
(六)所有考生确保考前14天内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在现场报名填写《健康状况承诺书》。
(七)考生抵达鸡东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及未调整中高风险地区的涉疫地市旅居史的,应于6月13日前主动与鸡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因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未及时联系将影响现场报名。
(八)考生在报名期间须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九)考生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考试
招聘工作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为保证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考试时间及地点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提前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政策思想认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理解及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与稳定性、知识面、专业理论知识和举止仪表等,语言、舞蹈、音乐、美术、器乐等技能)。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评委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讲故事(20分):内容自选,要求必须用普通话。
2.舞蹈(20分):成人舞蹈与幼儿舞蹈不限。伴奏带(U盘)自备。
3.写字、美术(20分):现场命题,钢笔字、儿童简笔画。考试机构提供4开画纸和A4方格纸,其它绘画辅助工具材料自备。
4.弹唱(20分):儿童歌曲一首,钢琴伴奏,边弹边唱。
5.试讲(20分):现场从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教材内抽取主题,教材选用鸡东县实验幼儿园当前使用的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五大领域: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教科书,围绕主题由考核组专家命题,由笔试第一的考生抽取试讲科目,备课时间30分钟。教案用纸由考试机构提供,备课用具自备。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的分值比例按5:5计算。按照择优的原则录取总成绩前43名,由高分到低分的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七、体检与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幼儿教师资格体检表》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选,仍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实行事业编制聘用管理。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所报考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有关待遇及政策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467—5582839、0467—5587821
监督电话:0467—5563021、0467—5584330
十、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特别提示:
2022年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附表1:2022年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xls
附表2: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表4: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