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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学校:
为优化配置教师资源,解决城区小学、初中教师紧缺问题,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充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补充岗位
本次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补充教师100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2022年砀山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补充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规守纪;
3.报考者必须是砀山县2017年9月1日以前(含2017年9月1日)参加工作的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在我县服务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算教龄;
4.报考小学专任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专任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行为的;
(4)拒不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工作任务的。
四、补充程序
城区学校教师补充程序为:制定计划、发布通知、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示、确定补充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各设岗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持编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意见(原则上学区校长必须签署意见并签名,否则不准报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砀山县2022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砀山县2022年城区学校补充人员统计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稿;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格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资变动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5),同时注意防暑及往返路途安全。
(二)现场资格审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三)交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四)采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采集照片。
(五)统一笔试。2022年度砀山县城区学校教师补充笔试由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双减”工作、《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内容。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8:30—10:30《教育综合知识》。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8月22日上午10:00,以学区为单位到县教育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4.成绩公布:8月26日上午,以设岗学校为单位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考生成绩并公示。下午15:00-17:30查分,逾期不再办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8月27日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五、补充人员确认办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学校学科岗位等额确定拟补充人选。若报考同校同学科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均聘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经查实取消补充资格,所报学校学科等额递补。
六、手续办理
补充人员考入新单位后,如调入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且单位同意聘到原岗位,按原聘用岗位等级聘用;如新聘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按高职低聘办理工资关系。以后,新聘单位如果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考调人员参与新聘单位竞聘上岗。考调人员确定后,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编制、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肃考纪,保证质量。要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违反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个人师德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追究负责人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及省市县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防控告知书一并向社会发布。
2.所有考生自行前往考点,不安排车辆接送。考试时须主动出示安康码、行程码、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返砀人员,应主动提供来、返砀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红码”“黄码”、行程码“红码”“黄码”的,以及根据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合场考试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有跨县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离开风险区域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提供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方可参加考试。
有跨县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离开风险区域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提供居家隔离期间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来、返砀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前一天下午对考点所有考场等相关场所完成环境消杀。考生及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考试结束后,必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6.如疫情防控形势有新变化,将另行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九、特别提示
1.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资料、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查实视为作弊,按零分处理,违纪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2.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砀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因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补充城区教师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砀山县教育局:8021227
附件1:《2022年砀山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砀山县2022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5:2022年砀山县城区学校公开补充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砀山县教育局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