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贵州教师考编群,群号:479192922,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扩大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教师队伍,实现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桐梓县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开选调工作,补充到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校)和城区直属初中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选调计划总数为30名,其中高中阶段学校(第一中学、第二高级中学、蟠龙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下同)15名,城区直属初中学校(第四中学、第五中学、娄山中学、思源实验学校,下同)15名。选调学科为我县高中、初中阶段现行开设学科。
二、选调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选调;阳光操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注重实绩;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实行报考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三公开”。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在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县域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报考资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城区直属初中学校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6.现为高中阶段编制教师只能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岗位,现为初中阶段编制教师只能报考城区直属初中学校岗位。
7.所报学科须为我县高中、初中阶段现行开设学科,所学专业须为开设学科的相关专业,且教师资格证科目一致。
8.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三)必备条件
在符合报考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相关获奖事项须由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推荐。
1.获得过县(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表扬的;
2.获得现场优质课大赛县(区、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县(区、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过县(区、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
5.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
6.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
7.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
4.违反教师从业规定和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的;
5.未经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工作程序
在桐梓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安排任教学校、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tzgg/)和“桐梓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桐梓县教育体育局五楼人才和人事管理股。电话:0851-26635751。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桐梓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1份;
(2)在编在岗证明(或编制证明);
(3)招聘(分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或分年年度考核表);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编制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无违法犯罪记录、党纪政纪处分、师德师风证明;
(10)选调条件中的必备条件相关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11)近期一寸彩色相片两张;
以上需提供的材料请按1-11项顺序依次叠好。
(三)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选调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因弄虚作假或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聘用等资格。
(四)面试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为确保引进人员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3.体检要求:
(1)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和城区直属初中学校两大类别,在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在确定最后一名人员时成绩并列的,教龄长者优先,再并列,则以档案年龄大者优先。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2)因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名额,可以在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根据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的,则按上述规则确定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情况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体检递补规则办理。
(七)安排任教学校。由桐梓县教育体育局结合高中阶段学校(第一中学、第二高级中学、蟠龙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城区直属初中学校(第四中学、第五中学、娄山中学、思源实验学校)编制及学科结构情况,统筹安排任教学校。选调的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体育局的安排。
(八)公示。将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体检和组织考察,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报批。如公示后有人自愿放弃,则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入手续。拟调入人员名单报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拟调入人员所在地人社部门发《人事商调函》,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县编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分别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凡调入我县的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调入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调入资格。所有调入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桐梓县教育体育局人才和人事管理股:0851-26635751。
监督电话:桐梓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851-26621558
桐梓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26633175。
六、其它要求
(一)疫情防护要求。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疫情防控根据适时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按照《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执行。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凡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参加选调人员要随时关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tzgg/)和“桐梓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凡因自己未及时关注选调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调。
七、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协调选调工作。
八、本《方案》由桐梓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