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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部分岗位按照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开考比例,且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83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21年8月8日(星期日)上午
三、面试地点
防城港市第四中学
四、面试方式和面试成绩
面试课题现场确定。面试通过现场备课和试讲方式开展。面试不得使用多媒体及其他教具。面试考生所用笔、草稿纸由考务组统一提供。每名面试考生的现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合格总成绩的40%(即笔试总成绩÷2×40%)加面试合格成绩的60%(两者分值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取到小数点后2位)计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五、面试程序
1.所有面试考生须在2021年8月8日上午7:00-7:30持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并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进入考点,7:30—7:5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三证缺一不可)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签到候考。7:50后参加试讲抽签,按抽签确定的试讲序号参加试讲。凡未在7:50前进入候考室的迟到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按抽签的先后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备考室备课,60分钟后由备考室监考员引导进入考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试讲。
3.试讲结束后,考生退场,由流动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4.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引导员将本考场考生引领回考场,考场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引导返回休息室领取原存放在候考室物品放置处的考生用品。领完后有序离开。
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试讲成绩并列时,经复核成绩,依次对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是否都相同。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被确定为加试的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加试候考室等待加试(答辩)。加试(答辩)的程序与试讲程序相同,加试(答辩)时间5分钟(2分钟审题,3分钟答题)。
六、考生面试须知
1.根据港口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港口区公招领导小组要求,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面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核酸检测结果报告(三证缺一不可),进入考点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及考点疫情防控要求,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试讲时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对违反规定严重影响面试工作的考生,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处理,若有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3.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7:50进入候考室,7:50封场广播响后关闭候考室前后门,不允许考生进入候考室,凡未在7:50前进入候考室的迟到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5.考生不准携带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计时工具、运动手环、教具、教材、教学参考书等物品参加面试。要主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外,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到候考室指定存放处。面试考生携带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本次面试成绩。
6.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允许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备考室和候考室,有事请举手向工作人员示意。考生因上厕所需离开备考室和侯考室的,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且由有关人员陪同及监督。
7.考生面试一律用普通话试讲(英语岗位考生除外)。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按面试抽签顺序号报“我是XXX号考生”。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按有关规定扣分。
8.考生备课结束,不得将笔和面试题本带出备课室,可携带备课室提供的草稿纸进行面试。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课题信息,违者取消本次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9.考生在进行面试时,对主考官提问中的词语听不清楚的,可请求主考官复述一遍,但不得反问主考官。
10.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自带试讲用的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和备考室,由考场流动人员带离考场,引导到休息室休息,等候公布面试成绩,在等候公布成绩期间要服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
11.面试工作封闭式进行。面试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面试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的,须有专人陪同。擅自离开考点者,取消本次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生签字确认后,必须离开考点,不得逗留。面试不收取考试费,面试饮用水、中餐统一安排。
13.考生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联系电话:0770-2810065、2810069。
附件:
2021年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