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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结合城区内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中小学校公开选调一批专任教师充实到城区内学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此次选调共设岗位71个,其中:
中小学教师岗位49个:高中教师岗位2个、初中教师岗位19个、小学教师岗位28个;
幼儿园教师岗位14个;
县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5个:初中化学教研员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研员1名、初中美术教研员1名、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小学英语教研员1名;
县进修学校教师岗位3个:师训部教师2名、信息部教师1名。
(具体选调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求;任职服务期已满。
(二)年龄和教龄条件
1.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师训部教师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审核认定结果为准);教龄满五年以上(即2017年7月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
2.幼儿园教师和信息部教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审核认定结果为准);教龄满三年以上(即2019年7月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
(三)学历和专业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拥有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拥有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或本科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拥有小学及以上等级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学科的,需要物理、化学专业。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拥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教研员岗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对口,拥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报考小学教研员岗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所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对口,拥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7.报考师训部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8.报考信息部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拥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和进修学校相关岗位面向全县各中小学教师进行选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县城城区外中小学教师进行选调。
2.为保证各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教师岗位每所小学限报5人,中学限报3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限报5人、中学部限报3人。报名人选按照人员编制由各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获得过省市新秀、精英、骨干、名师等称号的教师优先报名,其他报名人选按照教龄、年龄等条件确定。报考县进修学校相关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受各学校报名人数限制。
3.申报教研员岗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评优课或新秀课一等奖;获得过省、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讲授过市级及以上观摩课;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新秀、精英、骨干、名师称号。
4.进修学校信息部教师岗位需要从事下乡维护、应急处置、硬件维修等工作,适合男性。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2017年7月1日以来受过党政纪处分、拘留处罚或因违法违纪问题正在立案调查的;
⑶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⑷因身体原因或家庭原因不能保证正常教学,2019年7月1日以来累计事病假超过180天的(产假除外);
⑸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⑹其他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报名处。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受聘一级、高级岗位的教师因职称岗位设置数额限制,须自愿同意降级聘任方可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
(1)《东丰县选调教师申报汇总表》两份(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1392921147@qq.com邮箱。
(2)《东丰县选调教师申报表》三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对报考人提供的各类证件和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县教育局人秘科负责复审工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进行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就保证资料真实性、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分配等内容做出承诺。
5.开考条件:岗位计划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选调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减少的岗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决定。经减少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报名不开考岗位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重新报名。
(二)缴费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2.收费标准:笔试100元/人,面试100元/人。
3.笔试费用在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后现场缴纳,笔试、面试收费均由县教育局出具正规收费票据。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8月7日9:00—10:30
面试:8月7日12:00---19:00
考试地点:东丰县第四中学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疫情、汛情等因素及具体工作进度对考试时间和地点做适当调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通用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其中:师训部教师岗位笔试试卷通用知识占80分,时事政治占20分。考生笔试得分按30%比例计入总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考生面试得分按70%比例计入总分。按各学科(县进修学校选调按岗位,下同)选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如果不满足面试1:3的比例,所有60分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按照选调学科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试题由该学科一号考生现场抽取。评委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训部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表现。每名考生准备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教研员岗位面试以评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视频课的点评能力,每名考生在观看视频课后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评课时间为5-8分钟。
信息部教师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主要包括计算机组装维修和常用办公软件应用两方面内容,面试总时长60分钟。
4.成绩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及总分成绩均在相应考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向全体考生张榜公示。
(四)确定选调人员
1.依据选调学科教师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试题和考试方式由评委现场确定。
2.公示。拟选调人员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由该学科参与选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并进行公示。补录时,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
(五)分配方式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同一学段同学科设岗学校为两个及以上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任教学校。
2.选调到鹿乡学校中学部工作的教师,教育局党组将结合实际选派部分教师到东丰县第四中学交流任职,时间为1-3年,具体选派事宜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3.设岗学校职称岗位不足时,涉及到的选调教师按当前职称晋级时间长短排序,任职时间长的优先聘任;晋级时间相同的,按选调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聘任;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聘任;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排序聘任。无同级职称岗位的,降级聘任。
4.不同意以上分配或聘任方式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进行追责。因此空缺的岗位,按前款“公示”程序规定的补录方式进行补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选调教师管理
1.选调教师由县教育局协调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是农村教师身份的,从报到下月起取消农村教师相关津贴补贴。
2.本次选调的教师设置两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调回原单位工作:在每年7月份由学校进行的试用期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试用期内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或受党政纪处分的;不服从教育局和学校管理的。试用期结束后,因在试用期期间行为受党政纪处分的,应调回原单位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是县政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做出的重要决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大局出发统筹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对本单位报考教师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名。
2.选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有关部门、报考教师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将取消成绩,直至追究党纪、政纪处分。
3.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对报考人存在提供虚假证件、隐瞒相关信息、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分配、违背诚信承诺等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2022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五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且不得参加任何选调、借调、挂职锻炼;有违纪违法情节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选调工作的组织者和具体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将严肃追责。对各学校违规提供虚假证明或在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中敷衍塞责、徇私舞弊的,将追究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4.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如有争议,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监督举报电话:0437-6319910
附件1:2022年东丰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定).xls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丰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