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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7人【含教师岗】

时间:2021-03-31 16:24:5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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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辽源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7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39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放宽年龄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3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其它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即到2021年3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四)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且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专项招聘岗位(附件1岗位)。同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8:30至2021年4月15日11:30。

2.请考生登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03ly/(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公告附件1、附件2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公告招聘岗位与2021年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4、报名考生请详细阅读《2021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5),本人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并于笔试当天上交方可参加考试,同时笔试当天上交《2021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6)。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8:30至2021年4月15日14: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14:00。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1年4月13日8:30至2021年4月16日11:3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的,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早8:00至5月15日早8:00。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五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

4.请考生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依据报考岗位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关科目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详见附件3。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学》考试范围:护理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其它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客观试卷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1年4月19日至21日携带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立功受奖相关证件到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四楼)申请审核(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联系电话0437-3168867,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征兵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报考非“绿色通道”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参加笔试的,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第6个工作日进行,复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条件复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请考生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其中:市教育局地址及复审日程安排见附件4。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例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和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并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要求见面试通知和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绿色通道”、非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教师岗位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折算;“绿色通道”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在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辽源?智慧党建”网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次数多)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辽源?智慧党建”网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1年毕业生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辽源市教育局直属初级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和自愿公开原则,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优先)从高到低的次序,由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单位岗位(单位岗位数量见附件1和附件2备注),具体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经辽源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3.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项招聘中的初高中、幼儿园教师岗位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人才政策

依据《辽源市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等我市人才政策,符合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九、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辽源?智慧党建”网

(https://www.jllydj.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类别0437-3168867、3168977(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群类别0437-3315701(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附件:

1.2021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2021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3.2021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doc

4.辽源市教育局资格条件复审日程安排表.xlsx

5.2021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6.2021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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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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