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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和促进更多优秀教育人才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岗位94个,其中,普通教师岗位63个,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31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和在校生。
(8)临高县在编在岗教师仅限报考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
(9)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县教师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通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以报名之日起计算)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普通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7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证明,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专业以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具有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对于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考。
(5)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6)报考英语学科岗位需具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2.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资格条件
(1)农村省级骨干校长资格条件
中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0周岁(即1971年8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女45周岁(即1976年8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或县级及以上研训机构教研员或县级及以上城区规范化(一级)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以下统一简称“校级领导”),原则上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如近3年内已不担任现职校级领导,须曾任校级领导,且任职期间业绩比较突出,后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任职。
曾被县级(含县级)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相当荣誉;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含县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或一级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奖励。
(2)农村特级教师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语文学科要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年龄男52周岁(即1969年8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女47周岁(即1974年8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曾被地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被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担任地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3)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语文学科要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年龄男52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和近两届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年龄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且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可以报名参加中学“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岗位竞聘。
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地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一级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4)退休教师
曾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全国性行政表彰,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曾担任省级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或近3届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且曾被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退休教师;语文学科要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年龄65周岁(即1956年8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也可参加农村特级教师、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的竞聘。
符合应聘条件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需征得原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与考试两种方式招聘。应聘普通教师岗位以考试方式进行招聘,应聘农村优秀教育岗位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8月5日。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6日上09:00至8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等情况。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登录进行报名。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317(3)应聘者须扫描上传的材料:
普通教师岗位: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仅报考英语学科岗位);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④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须提供毕业证原件;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上传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证书;②相应岗位资格条件中须具备的业绩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荣誉证书、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表彰证书等)。
3.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笔试和业绩材料评审环节。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8月12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8月12日17:00准时关闭,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的人员可在8月13日12:00之前重新提交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各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应实时关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意招聘工作动态。
4.招聘考试
(1)初试
普通教师岗位:普通教师岗位应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考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统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同学段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2的比例(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同学段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进入面试。
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采取业绩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评审组依据校长、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成绩统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同学段同一学科岗位应聘人员的业绩评审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同学段同一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校长应聘者主要评审其教育思想、办学思路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教师应聘者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对考试管理人员应聘者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统分结果保留两位数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教师及考试管理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总成绩=业绩评审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5.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为业绩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业绩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因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空缺的学科,从所缺学科面试合格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执行。
6.选岗和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入围选岗人员,应聘同类别同一学科岗位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笔试成绩(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为业绩成绩)高者优先,在选岗过程中,因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空缺的学科,从所缺学科面试合格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选岗工作结束后,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聘任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补聘。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普通学科教师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正式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首次聘用,服务期不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的,须按每服务少一年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并退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住房保障:
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依据省县住房保障政策,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万元购房补贴,硕士毕业生可申请每月20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2.4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与我县签订6年及以上工作协议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聘期内(6年)由县级财政代偿其国家助学贷款,标准为: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的利息实行代偿。未达到6年服务年限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须退还全部代偿资金。
(二)农村优秀教育人才
1.应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正式在编教职工待遇,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除了享受正常工资待遇或退休金外,在聘期内还享受琼人才局通﹝2018﹞9号文规定的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4《临高县农村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前3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或聘期满未能续聘的,不再发给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补贴,纳入普通教师岗位管理。受聘的退休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妥善解决住房及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问题
用人学校为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转宿舍。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要求同时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
2.选择人事关系不动的应聘人员在新学校的考核等次不能作为原单位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的依据;选择人事关系不动且原单位为城区学校的应聘人员,不能享受农村地区教师的工作补贴。
3.所聘用人员属于县外在编在职人员的,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属于退休教师的,建立劳务关系。所聘用人员为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受聘人员分别签订“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农村特级教师”和“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提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查)。用人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不少于3年(含3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强化对聘用教师的考核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和机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相关待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监督电话:2826266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66755323。(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
附件1-1:临高县2022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普通教师岗位).xls
附件1-2:临高县2022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农村优秀教育人才岗位).xls
附件2-1:临高县2022年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普通教师岗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