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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一校于洪分校是于洪区和皇姑区合作办学的一所优质学校,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于洪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教师。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岗位数量及性质
本次招聘小学合同制教师共计8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岐山一校于洪分校合同制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工资福利
执行同等条件合同制教师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1年7月26日(含)至2004年7月26日(含)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六)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经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过处罚的;
6.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
7.现聘为于洪区合同制教师的;
8.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2年岐山一校于洪分校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岐山一校于洪分校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名单及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9时至2022年7月28日16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m/rfMWci7.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75642494
4.线上报名时,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5.联系电话:
(1)报考专业咨询:024-25347100;
(2)报名技术咨询: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7月28日
(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100元/人。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9日(9:00—11:30;13:0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12A层1311室。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岐山一校于洪分校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纸质版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9)《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3);
(10)《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附件4)。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未被聘用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四)笔试
1.笔试考试的方式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均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
2.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公示。
(五)面试
1.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综合素质、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1)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主要为各学科教材知识。面试由考务组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沈阳市小学现用教材。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与录用公示
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通过的,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政审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岐山一校于洪分校统一分配岗位,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分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应聘人员应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岐山一校于洪分校目前正在建设中,校址位于造化街道,2022年9月1日开学后暂时需在附近学校任教,请应聘人员知晓。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岐山一校于洪分校合同制教师计划信息表》
附件2:《岐山一校于洪分校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