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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州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教师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高中教师10名(详见附件1:《2022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其中被聘用教师使用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的(储备人才),指派到相应学校工作,由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当教师所在学校空出编制时,引进的人才转用该学校的编制。使用学校空编引进教师纳入储备人才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A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并要求应聘者需是普通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本科学段专业属同一门类或相近专业。
B类:师范类普通高校师范专业202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须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具体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见《2022年潮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应为18-35周岁(即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8日)。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2年7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7.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即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即为不符合岗位要求,取消聘用资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择优约见,对应聘者采用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8月2日(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3.报名邮箱:czjyjrsk@126.com
4.报名要求: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即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需提供材料:
(请将以下有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压缩成占用体积最小的一个文件包,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①2022年潮州市教育局招聘直属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③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暂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成绩单;
④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⑤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⑥国有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⑦其他奖惩证书扫描件等资料。
报名时报名者应承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和考核
1.由考核工作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择优预约进行考核。
2.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直接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合格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者按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4.应聘者在考核时需带齐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2年潮州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暂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⑤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⑥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除外);
⑧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⑨其他奖惩证书等资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对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四)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无法及时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先签订临时协议)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核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由潮州市教育局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约定地点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使用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的由市人才储备中心、教师(储备人才)使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列编,享受国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如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报考相同学科岗位且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约见。
(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①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注: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②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③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④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①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②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③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4、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实时按照潮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潮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8-2802395;
监督电话:0768-2805016。
联系人:陈金敏
附件:
潮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