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饶平县促进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全日制第一批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1月9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周年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饶平县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饶平县2018年教育系统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一寸照片;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个人简历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
报名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就业指导中心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考核对象,并通知面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能力和处理学生问题的应变能力。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和考察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一)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名单在饶平教育信息网(www.rpjyxxw.com)、饶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aop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四)被聘用人员符合饶平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的的,享受相应待遇。
(五)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招聘。
联系电话:(0768)7506252 15219877399 13671429921
联系人:何老师 林老师
附件:《饶平县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