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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厅函〔2022〕114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阜新市清河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40名,详见《2022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附件3)为准,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的可以本科专业为准;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组织部门出具的因受疫情影响未参加考试证明的],可以参加此次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幼儿教师可以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7.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和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
(2)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应回避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2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7日9时至7月18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s://exam.ciicsy.com/js0706),报名咨询电话:0418-6011880(报名期间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假日、休息日除外)
(四)报名办法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7月7日9时至7月18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截图(应包含“受到疫情影响”栏,jpg格式,100KB以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系统会在2022年7月18日16时自动关闭,请考生注意报名时间。
符合招考条件的2022年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先凭学校出具的可以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报名,待学校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或不能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待定,打印时间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fxqhm.gov.cn)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请考生在报考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视疫情情况待定,具体时间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发布通知(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查询。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所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依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公布。
3.面试形式。各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和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由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体检操作手册等标准,包括根据需要检查的其他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通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须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要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到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人事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可在本区教育系统内流动,在本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相关要求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等。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65号)执行。
3.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并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fxqhm.gov.cn)有关公告。
考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特别注意:
(1)如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来(返)阜考生必须在参加考试前10日内向清河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18-6011880)进行申报,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算起。集中隔离及核酸检测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考前7天内有重点管控或重点关注区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算起。
(3)对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提前3天抵阜,3天内完成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考生应于考试前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应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
本公告由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2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doc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