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贵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决定开展2011年贵阳市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有意到贵阳工作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贵阳市装备制造、磷煤化工、铝及铝加工、烟草及特色食品、现代药业、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等重点产业和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科技服务、金融、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还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担任科级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引聘方式
按照不同岗位性质,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的办法开展引聘工作。
1、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贵阳市现行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有关政策规定,简化程序,采取相应的考试、考察等方式引进。
2、到企业工作的,由用人单位采取洽谈协商的方式引进。
3、自主创业的,采取评审方式引进,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4、挂职的,根据个人意愿和专业特长直接安排。
三、优惠政策
按照《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1、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享受20万元住房补贴,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连续五年发放生活津贴;博士享受15万元住房补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连续五年发放生活津贴。
2、到企业工作的:工资薪金及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商定。
3、自主创业的: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的有关规定,给予创业扶持资金,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其中: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给予不少于300万元启动资金,三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80平方米住房公寓,并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其他高层次人才,给予不少于50万元启动资金,三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并提供创业贷款担保。
4、挂职的:享受相应生活津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9月5日。
2、报名方式:登陆贵阳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gyhr.cn)或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下载并填写《2011年贵阳市引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向用人单位报名。
3、符合贵阳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有意到贵阳干事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特长,可安排到合适的岗位。
4、咨询电话:0851-7988230、7988229。
5、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引才办,邮编:550081。
另附:
儿童发展心理学教师 特殊儿童教育教师 学前教育教师 舞蹈编导教师 艺术设计教师 妇幼保健医学教师 音乐编导教师 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