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我市教育系统教师数量不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
根据各校专业教师的急需情况,拟择优公开招聘教师126人,其中,中学教师47人、小学教师70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人、职教中心教师8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专升本、非师范类三本学历毕业生。高中起点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法学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高中、初中的政治、历史学科岗位。
(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小学除体育、音乐、美术外其它学科。师范类大专双语专业毕业生可根据两种专业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专业报考。报考小学班主任岗位不受上述条件专业限制。
(四)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职教中心的信息技术、舞蹈、音乐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并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五)报考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学专业教师岗位必须是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一致。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一)考生为兴城户籍(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下述专业由于生源不足面向葫芦岛全市招聘:一是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二是中学的历史、地理、政治专业(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已经在兴城市教育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在兴城市人事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除外)。上述毕业生的档案已经被接收或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档案前,档案被接收。
(三)毕业生年龄控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2012年9月28日起通过《中国兴城》政府网站教师招聘网http://www.wenwu8.com等向社会发布《兴城市2012年公开择优聘用教师方案》。公示期不少于11天。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果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将此岗位计划调剂到小学班主任岗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9日——2012年10月11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其中10月9日——10月10日受理师范类毕业生报名,10月11日受理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城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四家村东、辽宁财贸学院北侧)。
3、携带材料:(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报到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技能等级证书。(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3)报名费200元。
4、资格审查:报名时,户籍由市公安局审查,学历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共同审查,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资格审查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准报考。对考生提供的高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等办法进行。
5、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依据《2012年兴城市招聘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表》、《2012年兴城市招聘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设置表》和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填写《2012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12年兴城市公开择优招聘教师毕业生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审查表》。每人只限报一个学科。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
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0月17日8:30—17:00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1)报考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除外)教师岗位按所报科目参加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地理、历史、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等一个对口学科的文化课考试。
(2)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考数学、语文两个学科。
(3)报考职教中心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本专业对应科目。报考职教中心的信息技术、舞蹈、音乐学科的考试科目与中学对应学科相同。
2、试题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试题内容原则上为高中、初中现行教材各占50%。报考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专业教师岗位,试题内容执行本条上述规定。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试题内容原则上为初中、小学现行教材分别占30%、70%。其中,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试题内容原则上为数学、语文现行教材各占50%。
(3)报考职教中心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教师岗位的试题内容为现行中等专业职业技术教材理论课;报考职教中心的信息技术、舞蹈、音乐学科的考试内容与中学对应学科内容相同。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四)体检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分学段分学科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总名额。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遵循“三优先”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即①学历高者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②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③英语等级高者优先。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缺额按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考核。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再审核,同时对其它报考证件进行复审,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考生政审证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聘用
1、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
(1)聘用流程。先聘用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再聘用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最后聘用小学教师岗位。
(2) 城内学校聘用办法。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在体检和考核合格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分学段分学科排队,由考生现场公开分专业挑选岗位,现场聘任。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遵循“四优先”顺序原则进行聘任:即①学历高者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②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③英语等级高者优先;④户籍所在地优先。
(3)农村学校聘用办法。在考生现场公开分专业挑选教师进修学校、高中、城内初中、城内小学岗位后,在分学段分学科排队确定聘任的总名额内,对未被聘用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现场公开挑选户口所在乡镇(农村街道)的农村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现场聘任。出现分数相同情况遵循“三优先”顺序原则进行聘任:即①学历高者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②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③英语等级高者优先。
根据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现场公开挑选户口所在乡镇(农村街道)的农村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聘任后的缺额情况,遵循“两优先”顺序原则:①专业对口优先;②分数高者优先,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额满为止。
2、职教中心教师聘用办法:
笔试前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2年10月16日8:00—17:00,地点:兴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专业依次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遵循“五优先”顺序原则进行聘用:即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具有技能等级证书者优先;③学历和学位高者优先;④英语等级高者优先;⑤兴城户籍优先。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毕业生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任资格。
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见习合同。被聘人员的见习期为一年。合同期间不准调出。见习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退回人才市场。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4年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视为工勤人员,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聘为正式教师。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市人才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由被聘人员自理。
五、被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在见习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685元,研究生毕业生每月770元,同时执行见习期间津补贴。见习期满合格者,正式纳入教师编制,工资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此工资由市财政局支付。起薪时间从被聘人员上班之日起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学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卢广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晓章 市教育局局长
张新华 市人事局局长
李希扬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
李春彬 市教育局副局长
沈文辉 市人事局副局长
任学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 锋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志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雪松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 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春彬同志兼任。
招聘工作从2012年9月下旬开始,至2012年11月上旬结束。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对笔试过程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和手机屏蔽装置,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本方案由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兴城市招聘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2012年兴城市招聘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