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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浮山籍在外优秀人才回报家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绿色通道”,经研究,决定开展“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行动实施范围是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浮山县以外、山西省以内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浮山工作:
1.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浮山县;
2.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浮山县,或户籍虽不在浮山县但在浮山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其中:公务员以副科级及以下为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八级及以下职员为主,专业技术人员以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为主。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原则
1.坚持按需引进、常态开展原则;
2.坚持双向选择、人岗相适原则;
3.坚持对口为主、服从调配原则。
四、资格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进入行政机关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登记备案;
3.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
4.除试用期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已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所在地组织、人事、编办、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等同意调出;
6.服从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工作领导组具体岗位安排,接受岗位的相关待遇;
7.其他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或具有两年以上采矿、机电、测量、危化、审计、经济、农业、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会计类工作经验,或符合其他急需紧缺领域需求的优先引进;艺术类相关专业不在本岗位引进范围内。
2.乡镇机关单位岗位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后在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具有执法工作经验或具有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的优先引进;艺术类相关专业不在本岗位引进范围内。
3.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要求
引进后作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在村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教育系统岗位要求
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特别优秀人员是指,①具有下列称号之一: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③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卫生系统岗位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服务期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在原单位综合表现不佳、政治素质不高、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五、工作程序
本次行动在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实施,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ush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8:00至6月12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需提供:
1.《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报名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
2.个人信息: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3.浮山籍相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后的原件扫描件;
5.县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出具的无党纪政务处分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参加报名的人员需将以上资料压缩后发送到工作邮箱fsxwrcb2014@163.com,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报名岗位+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三)资格初审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牵头,会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回乡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环节按照行动开展时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决定是否进行。若进行现场确认,由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现场确认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2.相关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录用文件等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
3.浮山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于原件);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6.县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出具的无党纪政务处分证明原件;
7.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五)确定初步人选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依据面试成绩与需求岗位进行匹配,择优确定拟引进的初步人选。
对确定的初步人选,限期5日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附件5),对组织、人事、编办、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取消进入初步人选的资格;初步人选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认可度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不予引进。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九)办理手续
引进人员经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要严格遵守本次行动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若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配合资料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的,不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人在整个引进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浮山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存在谎报、瞒报等有关情况的人员,一律追究相关责任。来浮现场进行确认、面试等环节需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验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行。
(四)通过此次行动引进的人员,在浮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61666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浮山县“才聚浮山 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岗位计划表.xls
2.浮山县“才聚浮山 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报名表.xls
5.浮山县“才聚浮山 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英才回乡行动同意调动证明.xls
浮山县“才聚浮山凤鸣福地”人才计划之
英才回乡行动工作领导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