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公告。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公告。
笔试考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岗位: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不含初中道德与法治(岗位代码C009)、小学科学(岗位代码X005)、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代码X006)】;初中道德与法治(岗位代码C009)、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代码X006)为高中政治学科教材知识;小学科学(岗位代码X005)为高中物理、化学学科教材知识。
2.幼儿教师岗位:为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3.小学校医、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为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发布的公告。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所需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附件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现场审查资料明细》)。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不能通过面试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现场亲自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A类岗位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详见附件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的岗位,采用百分制,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的岗位,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5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2.B类岗位中幼儿教师的面试采取试讲及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保健医生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将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http://www.sdb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1):姜鑫
联系电话(1):0543-3199225
联系人(2):张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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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现场审查资料明细.docx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