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面试时间和注意事项以网站公告为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学历高的,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的(下同)。如需答辩,答辩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庐江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认定合格。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五)自主择校及报批
1.自主择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校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校,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校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或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校结束后,县教体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六)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将个人档案转至庐江县教体局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保险。
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五、工作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事项
(一)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二)监督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三)防疫要求
引进工作按照我县当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需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
(四)其他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庐江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合肥市庐江县教育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岗位表.xls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庐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