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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选优配强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志于教育事业。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上半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jinhua.gov.cn/)
其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资格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
2.2022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独立学院、合作办学的院系除外);
4.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且取得后具有1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视同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三)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年龄、工作经历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5月20日止。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七)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2年5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5月20日9时—5月23日17时。
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名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20日9时—5月24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2年5月20日9时—5月23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5月25日9时—5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2日9时—6月5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时间:2022年6月5日9:00—11:00。(如有调整,按公布调整时间执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小学语文1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1:2)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公告通知,具体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kfq.jinhua.gov.cn)。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①由本人填写的附件2《资格复审表》及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应社保缴纳记录材料;⑥其他佐证材料(职称证书等)。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
面试形式根据岗位需要分模拟上课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音体美学科的模拟上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等的,安排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择岗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后与用人单位签约(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按有关防控要求执行。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并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须凭身份证、浙江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浙江省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隐瞒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届“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应届毕业生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有关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4.未按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9-89155087;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七)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doc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