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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进仪征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选聘对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扬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选聘名额:21名,具体名额为:
(1)综合类岗位10名,优先选聘经济、审计、机械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城建规划、建筑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算机、电子信息、法律、农业等紧缺专业人才;
(2)教育类岗位5名,其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等学科高中教师各1名;
(3)医学类岗位6名,其中,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心血管病、肾病)等专业4名;中医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2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2年5月30日);(2)在选聘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干部、优秀党(团)员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的;(3)在选聘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半年以上的,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3.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名人员应如期毕业,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教育类岗位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综合考察、确定拟选聘人选、体检与复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仪征党建网站(dj.yizheng.gov.cn)“通知公告”栏、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查看岗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及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相应岗位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具体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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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包括: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④必修课成绩单及排名;⑤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⑥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⑦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⑧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4.综合考察。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另外增加模拟上课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来仪参加综合考察的考生往返路费、食宿给予定额补贴。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体检与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依次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综合考察的差额人选,可根据个人意愿和仪征市园区、镇、国有企业需求情况,双选调剂到仪征市园区、镇、国有企业工作。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与相关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仪征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综合类选聘人员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教育类选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分配到江苏省仪征中学;医学类选聘人员由市卫健委分配到仪征市人民医院、仪征市中医院。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
4.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5.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相应主管部门跟踪管理,工作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优先评聘职称,择优纳入仪征市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定期择优调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机关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514—83439731(仪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各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见附件1。
六、本公告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