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交有院校相关部门盖章的成绩表)、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在报名后另行公告。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4.笔试分数线:幼儿园教师岗位分数线为55分,其他岗位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如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以考试总成绩作为安排聘用岗位的重要参考依据。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事项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十一、疫情防控
为做好报名、考试、体检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由教育局安全和校外培训监管股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见附件4),所有报考者必须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码信息和活动轨迹(近14天),考试、体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或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附件:
翁源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