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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淮南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流程优化、程序规范
(四)坚持统一组织、务求实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引进的国外高校硕士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8.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硕阶段所学学科方向应基本保持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特需人才
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思政课教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能力,教学效果良好;具备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招聘计划
四、引进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编制)。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申请
报名由人事处统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网址为:http://rczp.hnnu.edu.cn)后,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人事、用人单位、教务、科研、纪委办等部门人员构成),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知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代表性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四)考核
1.采用笔试和面试、试讲组成,笔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试讲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开展。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试讲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教学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为保证进人质量,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环节的人选。进入试讲和面试环节的人选,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3.面试试讲内容:学校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特点,组建面试试讲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至少7名,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
面试采取试讲(说课)、专家提问等方式进行考核,面试试讲包括试讲及专家提问环节,对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评价,考核评价组依据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态度、课堂控制力、综合能力素质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测试。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该环节的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七)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推荐拟聘人选,报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八)公示
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九)本招聘公告最终由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邮编:232038
联系部门: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nnu.edu.cn
联系人:郭老师(0554)6863593
邮箱:rske@hnnu.edu.cn
淮南师范学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