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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50名,其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4名,中学教师17名(高中1名,初中16名),小学教师29名(其中偏远乡镇中心小学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部分职位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考职位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毕业生,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往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等,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6.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台湾同胞可报考相应岗位。
8.报考者(含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下同)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三明市辖区在编教师、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此类对象另行安排专项考试)、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应聘中职、中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普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应聘中职岗位的须取得中职或高中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高中岗位的须取得高中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2.应聘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普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
3.应聘偏远乡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槐南中心小学和民族中心小学):必须具有普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3月25日(系统开启)~3月31日(系统关闭),系统关闭时间节点以省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入“教师招考专栏”进行报名;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岗位选择:报考我市中小学(含中职)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职位报考。
永安市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598-3633625、3600077(永安市教育局)。
(二)考试办法
1.笔试
(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试通知,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特殊情况的,经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2)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永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
(4)其他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报考者和符合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此类对象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相关有效材料到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6月11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永安市燕江小学
(3)面试内容: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和答辩。
(4)其他事项: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内的应聘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在笔试合格线内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总分1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