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面试人员于6月10日(星期五)上午到永安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及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核(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籍证明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列;若专业知识笔试、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根据考聘人数以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从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职位数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核。体检结果公布后,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配合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选岗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聘用岗位确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分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优先选择;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优先选择;若专业知识笔试、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拟聘人选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人员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
考生一经聘用,须在我市入编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六、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如有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条件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在笔试合格线内的补充招聘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核和聘用等补充招聘程序及办法与第一轮招聘相同。补充招聘时间及具体岗位等,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2年永安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表
附件2:2022年永安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永安市教育局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