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和专业笔试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综合类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面试前置岗位
(一)资格审查
人员范围:参加《岗位计划表》面试前置岗位招聘的考生;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曜元楼324室组织人事处(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请从学院南大门进入;
联系电话:0631-7697513。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前置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按《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存备查)。
1.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3月7日之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在考察时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下同)。非在职人员需提交解除劳动(人事)合同相关材料或档案托管协议书。中小学教师应聘的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3.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以及劳动(人事)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2年3月。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单位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初级岗位现场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短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本次招聘中所列教师岗位,需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简章发布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官网,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7697513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00-11:30,13:00-16: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xlsx
附件2.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知.doc.doc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