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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创建于1944年,历经乳山县师范学校、山东省乳山幼儿师范学校,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直属威海市教育局,是全市唯一实行普通高中与普通中专一体办学的公办综合性艺术学校,开设美术、音乐、舞蹈、影像与影视技术、服装表演、学前教育、艺术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幼儿保育、航空服务、美发与形象设计等专业,主要面向艺术高考。学校推行普通高中课程和艺术专业课程相融通的教学方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厅字〔2006〕23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政治教师岗位1人、舞蹈教师岗位1人,详见《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2021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2021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1.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13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eihai.gov.cn)、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网站(http://www.sdswhysxx.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日8:00-11:00,13:30-16:30
地点: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沈阳中路276号
2.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现场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我校联系,咨询电话0631-5779803。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我校介绍有关情况,经我校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官网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我校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5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报名表(附件2)⑤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报名表⑤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和本人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说明;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我校向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初级岗位现场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我校官网予以公布。
3.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