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以1:3的比例进行面试。
(四)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成绩结果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两项成绩相加为第一、二名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待面试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本次招聘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学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考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录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工资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的薪酬按照《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二)编制外教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蒙自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红河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13577342050(蒋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73-3694846
附件1:红河学院商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岗位及人数
附件2: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红河学院人事处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