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足球教师岗位提供体育教师资格证,并所学专业为足球或具有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证。
(7)经济生活困难考生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建档立卡脱贫户相关证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相关证明。
(四)考务费
初试考务费为每人200元,面试考务费为每人200元。经济生活困难考生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建档立卡脱贫户相关证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相关证明,可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五)初试
1.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之比)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5: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日,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2.初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答辩+书写答辩(5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应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教材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辩;应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须用民族语言(蒙语)进行答辩;应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校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辩。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结束后,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环节。初试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融媒体中心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六)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1)初试结束后,按照5: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
(2)所报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超过5:1比例的人员。
2.资格初审环节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西乌珠穆沁旗2022年招录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报考舍务教师岗位无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此项证件);
(4)报考初中、高中、职业教师岗位需提供学籍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人签字盖章。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足球教师岗位具有体育教师资格证,并所学专业为足球或具有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证。
(7)经济生活困难考生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建档立卡脱贫户相关证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相关证明。
(七)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顺序抽签决定。体育、音乐、美术以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讲课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讲课(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舍务教师面试分为“命题演讲”(不超过5分钟)和“现场问答”(不超过3分钟)两个环节。
应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教材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应聘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须用民族语言(蒙语)进行面试;应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校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融媒体中心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4.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本次招考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人员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八)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九)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报到
经初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报考岗位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
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工资参照在编在岗同等条件人员待遇,按月足额发放并适时调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旗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招考人员薪酬待遇所需资金纳入每年旗财政预算。
六、聘用教师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统一确定为五年(含试用期半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续聘。
(二)所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备案,并作为所聘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或在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事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按照西乌珠穆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防控要求,综合当前全区疫情发展态势,现就参加本次招考考试前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考前14天内,有西乌珠穆沁旗以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将拒绝参加本次考试,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
2.初试开考时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所有考生尽量不要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出行,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按疫情防控检查流程接受检查,出示承诺书、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将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八、纪律和监督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西乌珠穆沁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全过程,在公开招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四)招考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融媒体中心和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招考人员在招考期间要保持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479-6829100(旗教育局)
0479-3523022(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479-3522878(旗教育局)
0479-3523022(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8日
1.西乌珠穆沁旗2022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录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