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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贵州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试行)》及《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的通知》和施秉县第一中学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22年施秉县第一中学决定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0名。为做好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教科、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施秉县第一中学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2022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2年2月17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2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3.截止2022年7月31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此次专项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通过拟报考职位对应网站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18日9:00至2022年2月22日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招考职位”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bxjkjrsg@126.com。
2.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诚信承诺书(须签名按手印)等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命题
笔试考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
(3)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待定,考试地点为施秉县。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由施秉县人社局在相应指定网站公告。
笔试考试工作由施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3.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1)面试(专业测试)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施秉县人社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①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②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