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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校简介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是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
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占地面积360亩,是重庆市首批“十佳园林式单位”。建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重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拥有市级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个。设有重庆市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分中心、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办有《探索》《重庆行政》《重庆社科文汇》和《重庆党校报》等3刊1报,其中《探索》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Z中国权威学术期刊,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量位居全国党校前列。具有先进的教学科研条件和信息化设施,数字资源建设走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前列。
学校一贯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政策,为人才成长、发挥作用创造一流环境。全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4人,其中正高24人、副高47人,博士78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英才名家名师、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教师等高端人才20余人。
学校正积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的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热忱欢迎八方英才加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符合《岗位情况表》中规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等要求。
6.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及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以及目前高校专业设置实际情况审核报考专业。
2.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为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三种方式同时进行,选择其一即可。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发电子邮件、邮寄或来校提交的方式,交我校组织人事处。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命名。
(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若有承担的课题(需提供立项、结项证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考核时提供)。
(3)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注明现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4)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我校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审查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本简章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后续考试考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的不设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为编辑岗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本次考试考核根据应聘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另行通知。
(一)笔试
1.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
2.参加专业笔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数量之比≥5:1(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5:1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未达到5:1的(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若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