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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
学校现有20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数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群、水产与食品工程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峰学科,航运与港口物流学科群、区域经济与管理学科群、闽台体育文化学科群、数理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全日制在校生28500多人,专任教师约1500人。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青年拔尖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1月至2003年1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备注:
☆师资引进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是指学术造诣高深,已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凝聚多学科协同攻关、领导跨学科团队开展学科建设能力的人才。
1.杰出人才A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或成就的专家学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报学校“一事一议”研究。
2.杰出人才B类:原则上应具备我校二级教授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②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
③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
(3)近10年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下同)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5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25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职满5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3.杰出人才C类:原则上应具备学校三级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项目人选(不含创业人才、青年项目);
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不含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③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青年拔尖人才;
④“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⑤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⑥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项目);
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人选;
⑧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⑨国家级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⑩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项目人选。
(2)近10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②国家部委产业、领域首席科学家;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⑥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大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大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涉及国防军工科研项目及其实际到账科研经费的认定由科研处提出认定意见,下同)。
(3)近10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①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排名第1);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第1);
④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第1)。
(4)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40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100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且实际任满2年(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二)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是指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领导现有学术队伍开展一级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的人才。
领军人才应具备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50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工程、项目),且近5年内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人选;
(2)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
2.近5年内曾担任以下职务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
(6)国家前沿创新计划重点军工项目负责人或级别相同的国家级重点国防军工科研项目负责人。
3.近5年内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奖项):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1);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
(3)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排名第1);
(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