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4.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3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一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5.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类至少2500万元、人文社科类至少65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具有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教授职务(不含名誉教授或讲座教授等),具体引进事宜由学校根据其所属学科在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研究决定。
(三)骨干人才
骨干人才是指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有学术发展潜力,科研能力强,能领导学科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
骨干人才应具备我校副教授及以上任职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理工类年龄≤4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45周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2);
4.省级教学名师奖;
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1);
6.省专利奖一等奖(排名第1);
7.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8.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人选;
9.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相当等级的其他省、直辖市人才项目入选者);
10.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
11.近6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最多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
12.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各类科研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至少1200万元、人文社科至少300万元。
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海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列入计算范围),并同时具备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至少6篇,理工类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至少8篇。
(四)青年拔尖人才
1.青年拔尖人才A类: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
①在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参照《集美大学刊物分类办法》执行,下同)发表论文至少5篇;
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2)理工类: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5篇;
②授权与所从事项目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至少4个(排名第1);
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不含国家基金1年期项目和其他短期项目),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2.青年拔尖人才B类: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
①在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3篇;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论文至少2篇。
(2)理工类:
①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②授权与所从事项目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至少2个(排名第1);
③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JCR二区及以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的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3)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学科或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相应学科,下同)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五)青年优秀人才
1.青年优秀人才A类:年龄≤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研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定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2)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在校定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3)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其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
2.青年优秀人才B类: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40周岁,且近5年在校定二类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三类刊物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
☆师资引进待遇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8日——2022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集美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6181261
E-mail:rmk@jmu.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集美大学组织实施。集美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集美大学纪委)、0592—6181261(集美大学人事处)。
十一、注意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学校将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告知应聘者有关学校的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聘者理解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应聘顺利进行。
附件:《集美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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