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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4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但应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⑧安溪县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7.安溪县外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4日至2月10日。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确认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至邮箱axxjyjrsg@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专项招聘+姓名+应聘学科岗位”方式命名。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视网上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地点一般设在省内外师范高校或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三)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名后扫描),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中专)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影响资格判断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2022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4.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5.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6.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与报考岗位无关的材料如荣誉证书等不需要提供)。
(四)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安溪县教育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