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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师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8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网址: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15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三、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0日,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5-86367819。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najszp@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命名均为“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
(三)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视网上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地点一般设在省内外师范高校或南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名后扫描)。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2022年南安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表(见附件3,直接报送excel格式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书面说明,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4.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5.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6.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由南安市教育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