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可于2月22日9:00—26日9:3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3类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A4类、A5类岗位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口以及残疾人员应聘的,可免面试考务费。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1、A2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3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4类、A5类岗位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A4类、A5类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组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七、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发布。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临淄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7223131
监督电话:
临淄区纪委信访室0533-7220050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http://www.linzi.gov.cn/)
微信公众号:“临淄人社”微信公众号
附件1: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面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