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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宁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7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宁津县生源、宁津县户籍或在宁津县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宁津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我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我县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连续任职满2届(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7日)、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宁津县内在职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1月17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1月17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宁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备案制管理人员,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栏)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1月21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1月21日11:00
网上报名后,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17日11:00—1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2月26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22年1月17日14:00—1月21日16:00到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院内后排,电话:0534-5421931)办理现场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