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业科目试题有所区别,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通过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信网自行打印)、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后),由服务地所在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巿、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或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l)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
五、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教育基础理论成绩确定,教育基础理论成绩继续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入闱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选岗
体检合格考生,根据不同岗位名额,男女所设岗位合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各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九、聘用审批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教育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报人社局,经审核后,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十、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5-2114805 市人社局信访仲裁科
0355-2025885 市教育局党办
咨询电话:0355-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5-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公告期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十一、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护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长治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登记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做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教育局官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鉴于本次招考人数较多,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1:长治市2021年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招聘简章.xls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