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2017年公开招聘30名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长政办发[2011]26号)和长治市教育局、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的意见》(长教字[2017]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招聘工作的规定,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和招聘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是为教师短缺严重的县直及乡镇、村公办(集体办)幼儿园补充幼儿教师。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为:职工幼儿园9名、体育幼儿园12名、晋庄镇东崇贤幼儿园3名、集店乡集店幼儿园2名、五龙山乡五龙山幼儿园1名、黄山乡黄家川幼儿园1名、龙泉镇沟西坡幼儿园1名、鹅屋乡鹅屋幼儿园1名。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敬业精神。
(三)身心健康、面容端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1999年11月19日间出生),壶关县户籍。
(四)全日制中专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幼教、学前教育类专业。
(六)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八)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九)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2日;
报名地点:壶关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355-8765650、0355-8778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五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所出具的各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考试费:50元
5.资格审查: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壶关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分为100分,实行两级百分制。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形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以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达面试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2)面试:本次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其中:a.集中教育活动设计及展示,时间10分钟,集中教育活动内容随机抽取,重点测试应聘者课前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学技能技巧、语言表达能力;b.技能展示,时间10分钟,主要展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三项专业技能,展示内容由应聘教师自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得分:考试综合成绩计分办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的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仍并列,加试一场面试,考生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此项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指定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主要优缺点等。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五)选岗
考察结束后,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只有一次选择机会)。拒不参与岗位选择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检、考察情况、选岗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壶关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审批表》,报招聘领导组审批。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县政府委托相应资质劳务代理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对于在三年服务期内考核均为优秀的聘用人员,可以续聘一次,聘期三年,期满后不再续聘。对于符合续聘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幼儿园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劳务代理公司予以续聘。
聘用人员工资执行当年山西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400元/月),服务期内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5-8765650
监督电话:0355-8779696
六、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考试时间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壶关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壶关县教育局官网。
壶关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
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领导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