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环节全程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分别是:中国共产党黎城县委员会党校、吴家庄水库生态功能保护中心、黎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黎城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黎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黎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黎城县文化市场执法队、黎城县林业工作站、黎城县扶贫开发中心、黎城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黎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黎城县卫生监督所、黎城县环境监测站、黎城县环境监察大队、黎城县人民图书馆、黎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队、黎城县红山景区管理中心、黎城县失业保险所、黎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黎城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黎城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黎城县商务中心、黎城县广播电视台、黎城县教育系统。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有2个岗位(岗位序号为:003、004)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面向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报名截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报名截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且现仍在职的人员定向招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7.本次公开招聘认定年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罚不满一年(以处罚依据的时间为准)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8.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如已录用为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另行公告。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考生可在2018年4月9日8:00至2018年4月13日17:00期间注册登录报名网站,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考生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上传本人红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不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2.格式为jpg;3.文件大小为20KB以下;4.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考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考生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8年4月14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4月14日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4月14日12:00后,网上报名结束。
报名结束后,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要减少岗位招聘数,使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如岗位招聘数量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时,取消该岗位,并将该岗位转增为相应的同等条件的普通招聘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具体核减、取消、增设岗位招聘名额情况、改报时间,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三)网上缴费
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4月14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教育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40%+专业知识×60%计算。
非教育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上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等报考条件重新进行审查。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到复审现场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公布。
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复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要求有执业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件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待认定后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同意报考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要明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校表现、毕业时间及毕业时可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盖章,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是否合格由复审机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试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足1:3的岗位招聘数量予以核减,并公示。资格复审后面试之前,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按各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行百分制计分。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
将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不达1:1的比例则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全部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在另一家同级别或更高级别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最终结论。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
七、考察考核
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之前,暂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保留资格。2018年8月底前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所报考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初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复审,复审结果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经审定,相关证件符合规定要求者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次日起计算。
各岗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从公示期满次日起计算(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九、注意事项
1.《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次公告)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黎城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自报名环节以后的公告仅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向社会公告。
2.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设立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55-8173356
十、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本人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决定其回避。
2.严明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档案、追究责任。考生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设立招聘监督电话:
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5—6565100
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监督组负责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十一、本方案由黎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附:《黎城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