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取得上述证书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3号)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并如实填写《2021年南雄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七、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报考岗位A1的限韶关市户籍且是韶关市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免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笔试时间:2022年1月8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考生本人请于2022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凭48小时内的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到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教育局四楼)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3825197。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免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提交档案资料:体检合格人员需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30天(自然日)内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需呈书面报告并经南雄市教育局批准后延迟,延迟只允许一次。逾期不能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分配
按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同一岗位有多个学校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学校)。
十三、待遇
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南雄市相应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符合丹霞英才条件的可享受丹霞英才待遇。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101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1年12月南雄市“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2021年12月南雄市“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6.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xls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