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管理系列职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16:30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原则上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5:1及以上才能开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3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6:30),逾期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内如实选择“吉林大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其他人员”。
五、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心理状况测试和用人单位综合面试。
(一)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1.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主要针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考生进行测试,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采用实际操作、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各用人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可同时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3.用人单位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学校将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基本能力测试
1.测试科目:①基本素养考察②个人能力测验。
2.测试形式及时间:基本能力测试为通过性测试,考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基本能力测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1月8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通过标准:基本素养考察、个人能力测验均为百分制。通过标准为总成绩大于等于120分。
4.学校对拟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学校将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心理状况测试
心理状况测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用人单位综合面试
各用人单位可在符合相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自行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综合面试。
1.用人单位综合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现场提问。
2.确定考察人选:各用人单位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如确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补充计划。
用人单位综合面试相关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方案》相关规定,对于综合面试确定的考察人选,学校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并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管理
新聘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与学校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首聘期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续聘三年,并由人事代理方式转为学校直接管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可续聘三年,继续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连续两个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吉林大学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官网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人员招聘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吉林大学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联系人:南老师于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282
附件 吉林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xlsx
吉林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