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的人员为拟笔试人员。
本次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考生向“县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职位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改考而需要退费的考生,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
缴费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将公布本次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情况。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笔试人员于2022年1月5日上午9:00至开考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856-8523073(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县招聘办”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一)笔试内容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提供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从招聘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开考职位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21年下半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需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1张(纸质照片原则上应与网上注册的数码照片相同)。
4.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职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内容须写明服务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等内容)。
(2)“村干部”须持: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廉洁自律、现实表现等);公安部门出具的法纪证明材料;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计生政策执行情况审核材料;上述材料需经县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报考意见。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属实”盖章确认件1份。
(4)“随军家属”须持:德江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职位实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九、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结束,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十、考试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十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职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面试结束、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根据规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不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考察不合格。
十三、聘用审批
(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十四、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如实报告自己旅居史,主动出示当天的本人“健康码”绿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应聘活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招聘职位专业要求为“***门类”的为学科门类,“***类”的职位为专业类(一级学科)下设专业,未备注的均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若有变动,相关信息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社局(“县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2021年下半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pdf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